杏花岭区辖区在明清及民国初年属阳曲县。
1916年,分属山西省会警察厅直管和阳曲县。
1921年,属太原市政公所。
1932年,分属太原市一区、二区、三区。
1945年,分属太原市内四区、内五区、内六区、外六区、外七区、外八区。
1949年,属太原市,为太原市内四区、内五区、外四区。
1950年,属太原市第二区。
1954年,太原市第二区更名为北城区,区政府驻典膳所2号。
1956年,北城区人民政府改人民委员会。
1960年,撤销北城区人民委员会,分别设巨轮、尖草坪和向阳3个公社。
1961年,撤销3个公社,恢复北城区人民委员会,区人委驻五一路158号。
1969年,北城区人民委员会改革命委员会。
1977年8月,北城区革命委员会移驻解放路369号。
1981年,恢复北城区人民政府。
1997年5月8日,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33号),撤销太原市北城区,设立杏花岭区。
2008年8月,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移驻胜利街99号,并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