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蒲滩西墓群位于兴县魏家滩镇马蒲滩村,年代为清代。马蒲滩西墓群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墓群边缘向北延伸10米至空地,东由墓群边缘向东延伸10米至台地边缘,南由墓群边缘向南延伸10米至空地,西由墓群边缘向西延伸10米至台地边缘。面积0.1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30米至空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30米至山坡,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30米至空地,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30米至山坡。面积0.81公顷。
马蒲滩北墓群位于兴县魏家滩镇马蒲滩村,年代为清代。马蒲滩北墓群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墓群边缘向北延伸10米至山体边缘,东由墓群边缘向东延伸10米至山体边缘,南由墓群边缘向南延伸10米至空地,西由墓群边缘向西延伸10米至山体边缘。面积0.2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30米至坡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30米至坡地,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30米至空地,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30米至山沟。面积0.92公顷。
吕氏家族墓群位于兴县魏家滩镇马蒲滩村,年代为清代。吕氏家族墓群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墓群边缘向北延伸10米至空地,东由墓群边缘向东延伸10米至台地边缘,南由墓群边缘向南延伸10米至空地,西由墓群边缘向西延伸10米至台地边缘。面积0.2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30米至空地,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30米至山坡,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30米至台地边缘,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30米至山沟。面积0.85公顷。
马蒲滩一号民宅(马蒲滩二号民宅)位于兴县魏家滩镇马蒲滩村,年代为清代。马蒲滩一号民宅(马蒲滩二号民宅)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马蒲滩一号民宅外墙向北延伸19米至空地,东由马蒲滩一号民宅外墙向东延伸10米至建筑外墙,南由马蒲滩二号民宅外墙向南延伸11米至建筑外墙,西由马蒲滩二号民宅外墙向西延伸10米至建筑外墙。面积4930.53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北延伸36米至建筑外墙,东由保护范围向东延伸40米至道路西沿,南由保护范围向南延伸47米至道路北沿,西由保护范围向西延伸30米至坡底。面积13920.87平方米。
马蒲滩烽火台位于兴县魏家滩镇马蒲滩村,年代为明代。马蒲滩烽火台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面积939.32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4991.94平方米。
马蒲滩龙王庙遗址位于兴县魏家滩镇马蒲滩村,年代为清代。马蒲滩龙王庙遗址为兴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东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南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西由文物本体向外延伸10米。面积654.14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东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南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西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面积4280.0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