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1961年,杨兴、龙王道、后儿沟、水头、段峪5个村庄合并成一个大队,又因大队驻地杨兴村,得名杨兴大队。
1972年,水头村划出成独立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同年更名为杨兴村民委员会,1984年,更名为杨兴村村民委员会,属。
2001年,芦子沟、八里岔村委并入,村委会驻地杨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