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口遗址(第五批省保)时代:新石器、西周、东周、汉代地址:临汾市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村东北大河口遗址位于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村东北,面积约80万平方米。大河口遗址位于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村东北,距县城约6公里,分布面积约80万平方米,该遗址经考古调查、勘探和局部发掘得确定知为新石器时代、周代、汉代时期。新石器遗址位于西部,西周遗址位于中部,东周遗址位于东北和北部,墓群位于遗址的中部偏北,汉代遗址位于遗址的南部,文化层厚约0.5-2.5米。断崖上暴有灰坑,地面及灰坑内采集有新石器时代的泥质红陶片;西周时期的夹砂灰陶绳纹鬲、泥质灰陶罐残片;春秋时期的夹砂灰陶绳纹鬲,甗、泥质灰陶绳纹盆、罐残片;战国时期的卷草纹瓦当残片及陶支垫;汉代的绳纹筒瓦
高家堡遗址位于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村高家自然村北,年代为西周、东周,为翼城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本体为界,向东约50 米,向南约50米,向西约 50 米,向北约 50 米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约200 米,向南约 207 米,向西约 209 米,向北约200 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乔家遗址位于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村乔家自然村东北,年代为新石器、东周,为翼城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本体为界,向东约50 米,向南约50米,向西约 50 米,向北约 50 米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约200 米,向南约 200 米,向西约 210 米,向北约200 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高家菩萨殿位于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村高家自然村中,年代为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为翼城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本体为界,向东约2 米,向南至本体房屋,向西约 1 米,向北约 2 米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约15 米,向南约 18 米,向西约 17 米,向北约16 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大河口金镕书舫位于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村中,年代为清道光十八年(1838),为翼城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本体为界,向东约1 米,向南约1米,向西约 1 米,向北约至本体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约14 米,向南约 19 米,向西约 19 米,向北约14 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高家塔位于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村高家自然村西约500 米,年代为清,为翼城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本体为界,向东约1 米,向南约1米,向西约 1 米,向北约 1 米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东约20 米,向南约 20 米,向西约 20 米,向北约20 米为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