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精神,全县实行人民公社,成立五里堠生产大队。
隶属于河南公社。
198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乡工作指示精神,改革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名为五里堠村民委员会。
隶属于河南镇管辖。
2001年左权县撤乡并镇以后,河南乡五里堠村民委员会并入辽阳镇,五里堠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
2007年被山西省信用社联合社评为“省级信用村”。
2009年被省环保局授予“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级重点推进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