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精神,全县实行人民公社,成立东、西隘口生产大队,隶属桐峪公社。
198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乡工作指示精神,改革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名为西隘口村民委员会和东隘口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桐峪镇管辖。
2001年,左权县撤乡并镇以后,2002年左权县撤村并组,东隘口村民委员会和西隘口村民委员会合并为隘口村民委员会,所以称作隘口村民委员会,隘口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