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设朝阳乡。
1951年,析置大堰乡。
1958年,与大堰乡合并为朝阳公社。
1961年3月,析置大堰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
1992年,大堰乡并入朝阳乡。
1995年,大堰乡析出。
2017年7月10日,撤销朝阳乡,设立朝阳镇,以原朝阳乡的行政区域为朝阳镇的行政区域。
2019年12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资阳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19号):撤销大埝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朝阳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