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1951年建村名第四村,属兴文乡。
1955年第四村部分为25、26两个初级社,属兴文乡。
1958年第四村部分为8管区,属兴文公社。
1962年更名为红星大队,属兴文公社。
1966年更名为十二大队,属兴文公社。
1982年地名普查时经县政府批准更名为红花大队,属兴文公社。
1983年更名为红花村,属于兴文乡。
1995年撤乡建镇名红花村,属兴文镇。
2014年因行政区划调整将其划兴文街道办事处管辖,名红花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2020年行政区划改革,灵龙村第3、4、5、6村民小组和红花村第1、2村民小组合并,设立红花村,红花村第3、4村民小组和关公社区合并,设立关公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