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富顺降州为县,设置新罗盐课司,管富荣盐场。
清世宗雍正八年(1730),富顺县官署在自流井设县丞,管理盐务,隶属县丞所辖。
民国元年(1912),成立自贡地方议事会行使地方行政权利。
1938年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成立自贡市政筹备处。
1939年,成立自贡市。
1941年大坟堡改为大文堡。
1944年由新垱镇(大文)改为自贡市第六区。
1950年由第六、七、九区合并为第三区。
1953年改称大坟堡区。
1955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大坟堡改称大安区。
1957年合入自流井区。
1959年成立大安区人民公社(区级),直属自贡市。
1961年恢复大安区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