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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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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建置,始于南齐建武三年(496)。

初置齐通左郡,治所龙安铺(今太和镇龙安村)。

南梁普通年间(520-527)改称齐通郡,并置齐通县。

太清二年(548)设青州,辖齐通郡、齐通县,治所均在龙安铺。

西魏废帝二年(553)改青州为眉州(以峨眉山得名),辖齐通、青城两郡,治所不变。

恭帝二年(555)齐通县改称通义县。

北周明帝二年(558)废齐通郡,建安乐县,治所在今东坡镇,属眉州。

建德元年(572)改眉州为青州,随即恢复齐通郡,将安乐县改称齐通县。

大成元年(579)改青州为嘉州(以汉时的汉嘉县得名),治所通义县。

隋开皇三年(583)废郡存州。

次年,改齐通县为广通县。

仁寿元年(601)废通义县,改广通县为通义县,属嘉州。

大业二年(606),改嘉州为眉州,州治迁通义县城(即由今太和镇龙安村迁至今东坡镇)。

不久,撤州建眉山郡,郡治龙游(今乐山市市中区),辖通义等县。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废眉山郡,复置嘉州。

次年,从嘉州分置眉州,州治通义县城(今东坡镇旧城),辖通义、丹棱、洪雅、南安(今夹江)和青神5县。

此后眉州辖县多次调整。

天宝元年(742)废眉州改置通义郡。

乾元元年(758)又废通义郡恢复眉州,属剑南道西川。

宋太平兴国元年(976)改通义县为眉山县,属眉州。

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废眉山县,归眉州直隶。

明洪武九年(1376)降眉州为眉县,属嘉定州。

洪武十三年(1380)眉县复升为眉州,直隶属四川布政使司,辖丹棱、彭山、青神3县。

此后,明、清时期均沿袭此建置。

民国2年(1913)废眉州,复置眉山县,属上川南道,次年改属建昌道。

民国24年(1935)设四川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治眉山县城,辖眉山、彭山、丹棱、青神、夹江、洪雅、大邑、邛崃、名山、蒲江10县。

1950年1月设眉山专区,治眉山县城,属川西行政公署,仍辖10县。

后将大邑划出,新津划入。

1953年3月5日撤销眉山专区,眉山县改属乐山专区(以后为乐山市)。

1997年8月26日设眉山地区(与乐山市分置),治眉山县城,眉山县归眉山地区直隶。

2000年7月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

同年12月20日,撤销眉山县,改建为东坡区(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