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大业十二年〔616年〕,为牛鞞县治。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称清溪县。
北宋乾德五年〔967年〕,废县,归属内江县。
清,属石子里,为平滩场,因场建于河滩,故名。
1913年,改场为乡。
1951年,析出另置独石、石院、水流乡。
1953年,独石乡并入平滩乡,石院、水流乡并为石流乡。
1955年,平滩、石流乡并为平滩乡。
1958年,与天宫、高山、马鞍等乡合建顺河人民公社,改称平坦管理区。
1961年,析置平坦公社。
1966年,改名捍卫公社。
1970年,复名平坦公社。
1984年,撤社复乡,更名为平坦乡。
1992年,马鞍石乡5个村、华山乡3个村并入。
2014年,撤销平坦乡,设立平坦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