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政府颁布保甲法管理,板桥坝保属富顺县玉正乡下西路清置治团练及团正。
民国二十三年(1934),改保为团。
民国置西四区署及板桥镇。
次年并团改镇乡,板桥镇正式成为一级基层行政机关。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板桥镇改乡。
后在县乡之间设置区署,板桥镇属四区管辖。
1950年,行政区划重大调整,板桥镇改称板桥乡属九区管辖。
1958年底,改乡为人民公社,属板桥区管辖。
1983年,公社改乡。
1995年9月,原板桥乡、白房乡、中和乡合并成立板桥镇,属板桥区管辖。
2001年4月,撤销板桥区,板桥镇。
2001年4月20日,撤板桥区,板桥镇直属富顺县直管。
2019年9月,撤销富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板桥镇管辖,板桥镇人民政府驻新西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