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汉朝时期,青龙镇境域属严道县。
宋朝、齐朝、梁朝时期,属益州。
魏国时期,属始阳县。
隋朝时期,属严道县。
唐武德三年(620年),属荥经县。
乾符三年(876年),属金汤军地,后属静寇军地,五代属永平军地。
北宋乾德三年(965年),属荥经县。
元朝时期,属严道县。
明朝时期,属荥经县。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小溪联保。
1961年,改为青龙公社。
1983年2月,公社改乡。
2019年12月11日,撤销青龙乡和烟竹乡,设立青龙镇,以原青龙乡和原烟竹乡所属行政区域为青龙镇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