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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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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蜀国地。

秦置南安、武阳两县,属蜀郡。

汉改隶犍为郡。

南北朝梁太清二年(548)于齐通郡置青州,州郡同治今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

西魏改青州名眉州。

北周保定元年(561)废眉州复青州,于原南安县地置平羌郡及平羌县,郡县同治平羌(今乐山)。

大成元年(579)省青州置嘉州,治仍平羌。

隋大业二年(606),嘉州改名眉州,次年改名眉山郡,治龙游(今乐山)。

唐武德元年(618)废眉山郡,复名嘉州,二年析嘉州分置眉州,治通义县(今东坡区)。

南宋庆元元年(1195)升嘉州为嘉定府。

开禧元年(1205)嘉定府升嘉庆军,后复嘉定府。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嘉定府从成都路析出,置嘉定府路,领原嘉定府辖县及眉、邛、雅、黎四州,属川西行抠密院。

十五年(1278)撤枢密院,置宣慰司,嘉定府属之。

明洪武四年(1371)废路复嘉定府。

九年(1376)嘉定府降为州,省龙游入州,眉、邛、荣州降为县,属嘉定州。

十三年(1380)眉县复升眉州。

清顺治元年(1644),于嘉定置平定府,领嘉定州。

十四年清庭置四川总督,次年废平定府复置嘉定州及上川道,州道同治嘉定。

康熙八年(1669)置建昌道。

雍正十二年(1734)升嘉定州为府,增置乐山县,府县同治嘉定城,仍属建昌道。

1912年废道制,裁乐山县入嘉定府,直隶四川军政府,次年复道制废嘉定府,复置乐山县。

1935年今境属第五行政督察区,专署设乐山。

1949年12月16日乐山解放。

1950年置乐山专区。

1951年析犍为、乐山两县地建五通桥市。

1953年眉山专区撤销,辖县眉山、夹江、洪雅、彭山、青神、丹棱划入。

1958年仁寿县自内江专区划入。

1959年3月五通桥市改为区,入乐山县。

1962年7月恢复五通桥市,直隶乐山专区。

1964年5月五通桥市复改区,仍隶乐山专区。

为1968年成立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乐山县、五通桥区合置乐山市(县级)。

是年撤销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地区行政公署。

同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峨边、马边县划入,析峨边县地置金口河工农示范区(县级)。

1979年改金口河工农区。

1985年撤乐山地区置乐山市。

原乐山市改市中区,并析建五通桥区和沙湾区。

金口河工农区改名金口河区。

1988年撤销峨眉县,改置峨眉山市,归省直辖,乐山市代管。

1997年析乐山市仁寿、眉山、洪雅、丹棱、彭山、青神县复置眉山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