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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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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嘉绒藏族十八土司中梭磨、松岗、卓克基、党坝四个土司属地为雏形建立而来,亦称“四土地区”。

近年文化考古工作发现距今约5000多年的沙尔宗哈休遗址,是四川省目前已发现年代最早的新石器时期地方文化类型。

元朝顺帝至二年(1336年),设宣政院,建立土司制。

清乾隆年间两次征“金川之役”(1747-1771年),曾长时间驻兵于“四土”。

梭磨土司因随征大小金川有功,1775年受宣慰司印信号纸。

1950年12月,茂县专署派工作团到四土地区,成立四土和绰斯甲临时军政委员会。

1951年8月,人民解放军进驻“四土”,宣布“四土”地区和平解放。

1953年4月,经政务院批复,成立“四川省藏族自治区马尔康办事处”(相当县级),是为马尔康县之始。

1956年4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置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驻地马尔康镇。

2015年11月4日,国务院撤销马尔康县,设立县级马尔康市。

市区马尔康镇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驻地,是阿坝州政治、文化、金融、商贸、信息中心。

马尔康市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的地方,1935年,红军长征经过马尔康时,曾在市内驻留一年余,并在马尔康市境内建立了十三个乡苏维埃政权。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张闻天等领导曾在卓克基土司官寨中留宿一周。

2010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0〕177号)文认定马尔康为革命老区县。

2015年12月经民政部同意,撤销马尔康县设立县级马尔康市,已原马尔康县的行政区域为马尔康市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