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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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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成立攀枝花特区人民委员会的批复》,即成立攀枝花特区人民委员会,实行政企合一。

3月20日,攀枝花特区人民委员会正式成立。

4月22日,国务院批复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的请示,同意将攀枝花特区对外改称渡口市。

1965年设市时,将云南省永仁县原辖仁和区的18个公社、大田区的9个公社、丽江专区华坪县大兴区的7个公社、三阳区的3个公社和四川省西昌专区盐边县同德区和务本区各2个公社,会理县红格区的新民、安宁2个公社划入,经渡口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以上划入的43个公社,建置大河、大田、金江、玉泉4个区。

1973年2月,撤销大田、大河、玉泉、金江4个区建制,组建东区、西区和郊区。

1974年10月,将云南省永仁县的平地公社(不含落水涧、大麻塘、小石桥3个生产队)和大龙潭公社,划归渡口市郊区管辖。

1978年7月,将会理县红格区所属的红格、新九、猛新3个公社,和爱公社的4个生产大队,划归渡口市郊区管辖。

同年10月,原属西昌专区的米易、盐边两县划归渡口市。

1981年8月7日,郊区更名为仁和区。

1987年1月23日,渡口市更名为攀枝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