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安帝义熙十年(414年),改设冶官县,属犍为郡,县治汪洋镇。
隋开皇十一年(591年),改设始建县,县治考证位于汪洋镇、松峰乡附近。
明代,称汪家场,属仁寿东林乡管辖。
清顺治十六年(1660年),称汪家场,属仁寿县东林乡管辖。
清宣统元年(1909年),称汪家镇,属仁寿县管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称汪洋镇,为第四区区署所在地。
1949年,称汪洋乡,为第四区区署所在地。
1951年,称汪洋镇,第四区区址驻汪家场。
1955年,称汪洋镇,属汪洋(区级)管辖。
1956年5月27日,汪洋镇与金泉乡合并改称汪洋乡。
1958年,称汪洋人民公社,属汪洋区联社管辖,区址驻汪洋人民公社。
1984年,称汪洋镇,属汪洋(区级)管辖。
2005年,撤销大洪乡、碗厂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汪洋镇管辖。
2019年12月6日,撤销四公镇、松峰乡、涂家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汪洋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