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二年(1876年),设太平场。
清宣统元年(1909年),属东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设太平联保,属东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设太平乡,属第三指导区。
1958年,太平乡改为太平公社。
1961年,太平公社更名赤字公社。
1981年,赤字公社更名太平公社,属太平区。
1984年,太平公社改为太平乡,属太平区。
1992年9月,由太平乡改为太平镇,金泉乡并入。
1994年8月,太平镇析出金泉乡,属太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