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回族乡,位于盐亭县城东北7公里处。
清末,当地余、陈、张诸姓共议兴场,因图大力振兴而取名“大兴场”。
1951年,土改完成,进行民主建政,从冯河、双碑、复明乡划出部分村建大兴乡,属冯河区。
1955年,撤冯河区后,大兴划入城关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改为大兴人民公社。
1961年,从大兴、冯河、‘复明各划出部分大队建立灵山人民公社,属富驿区。
1984年,撤销公社建制,设大兴回族乡、林山乡,属凤灵区。
2019年12月,撤销林山乡,将原林山乡和原冯河乡尖子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兴回族乡管辖,乡驻地由大兴场迁往灵山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