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属消水乡第五保。
1951年,改为消水乡第五村。
1955年,改为消水乡高峰社。
1958年,为消水公社八管理区。
1962年,为消水公社八大队。
1967年,改为永红公社八大队。
1972年,为消水公社八大队。
1981年,地名普查时命名为消水公社峰台大队。
1984年,改为消水乡峰台村。
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后为消水镇峰台村。
2020年,村级建制调整,撤销枇杷村和峰台村,合并设立峰台村(营府函〔202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