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道光六年,建永兴场,属第九乡;1935年设联保办公处,属二区;1940年废联保,属第三区。
建国初建立永兴乡人民政府,属双龙区;1952年末设立永兴区公所,永兴乡属之;1958年废乡建立永兴人民公社,1981年永兴更名为永门;1984年废公社改称永门乡,1991年1月撤区,4月撤永门乡设永兴镇;1996年3月撤三洞乡并入永兴镇,设立龙台片区工作委员会辖永兴。
2006年4月废片区工作委员会后直隶县政府。
2019年12月撤销石笋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兴镇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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