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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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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原为大片荒地。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帝国主义强行扩大租界时,划定在今西康路、新兴北路东北侧,随之在西南侧拉设电网,因辖区大部分地区在电网西南,因此有“电网外”之称谓。

南半部是废弃的窑地,叫吴家窑,曾是一吴姓砖场主烧窑取土的地方,人烟稀少,十分荒凉。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何兴村一带开始有人家。

后有人在此占地,将废弃的窑地改造成稻田、藕塘。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后,辖区北部今新兴北里、气象东里一带陆续有人从青县、沧县、大城县等地流落到此。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划为六区34保。

1945年前后有破产农民流落到南浮房、通城里、光荣里、天德里一带,先是挖坑搭窝铺暂时栖身,后又捡砖头垒屋定居,逐步形成相对集中的何兴村、通城里两片贫民聚居点。

天津解放前,辖区行政区划属第六区和第十区,只按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通城里、何兴村两个保。

1949年1月天津解放,境内在原保的基础上建立何兴村、通城里街公所,隶属第十区人民政府管辖。

同年6月,市、区政府决定“警政合一”,辖区内设何兴村、通城里派出所。

1952年11月,民主建政,改变警政合一体制,设立何兴村、通城里2个街公所。

1953年4月,通城里街公所并入何兴村街公所。

1953年7月,建立吴家窑工人新村街公所。

1954年1月,与何兴村街公所合并,称何兴村街公所。

同年5月,何兴村街公所改为何兴村街道办事处,隶属新华区人民委员会管辖。

1958年10月,辖区划入和平区,原何兴村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新兴街道办事处。

1960年4月,建立城市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新兴街道办事处改为新兴街人民公社。

1962年1月,实行政社分设,恢复新兴街道办事处。

1968年2月,建立新兴街革命委员会。

1979年7月,街道办事处恢复原行政管理体制,撤销街道革命委员会,重新设立新兴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