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属冀州。
周属幽州。
战国时属燕国。
汉属渔阳郡。
隋以南运河为界,河以北属涿郡,河以南属河间郡。
唐代,河以北属河北道之幽州雍奴县,河以南属河北道之沧州鲁城县。
宋属燕山路燕山府,元分属武清县、静海县。
明初属北平府,永乐初,以南运河为界,河以北改属顺天府之武清县,河以南属河间府之静海县。
清雍正三年(1725)属天津州,九年州升府,除府治外属天津县。
民国时期废府,属天津县。
1928年属天津特别市,大部分属第二、第三、第四警区所辖。
1947年以南运河为界,河以北为九区公所,河以南为八区公所一部分,属天津市。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在南运河以北建九区人民政府,7月改为九区公所。
1952年10月九区与八区的一部分合并改称八区。
11月天津县三元村、北辛庄划入。
1955年12月八区改名红桥。
1958年2月城厢区的侯家后、大胡同两个街道办事处划入。
1958年北郊区(今北辰区)西部:东起三义村,南至尹贤村,西至线河、北至汉沟划入。
1962年复划出。
1966年,红桥区改称“红卫区”。
1968年1月恢复原区名。
1985年至1990年又在北郊区界内(北辰地界红桥管理)建佳园里、双环村两个居民住宅区,1990年设双环邨街道。
2015年12月,设立和苑街道。
2019年3月,撤销大胡同街道,以原大胡同街道和三条石街道所辖区域,设立新的三条石街道。
2021年1月,区划调整,双环邨街道划给北辰区管辖,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