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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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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属冀州。

周属幽州。

战国时属燕国。

汉属渔阳郡。

隋以南运河为界,河以北属涿郡,河以南属河间郡。

唐代,河以北属河北道之幽州雍奴县,河以南属河北道之沧州鲁城县。

宋属燕山路燕山府,元分属武清县、静海县。

明初属北平府,永乐初,以南运河为界,河以北改属顺天府之武清县,河以南属河间府之静海县。

清雍正三年(1725)属天津州,九年州升府,除府治外属天津县。

民国时期废府,属天津县。

1928年属天津特别市,大部分属第二、第三、第四警区所辖。

1947年以南运河为界,河以北为九区公所,河以南为八区公所一部分,属天津市。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在南运河以北建九区人民政府,7月改为九区公所。

1952年10月九区与八区的一部分合并改称八区。

11月天津县三元村、北辛庄划入。

1955年12月八区改名红桥。

1958年2月城厢区的侯家后、大胡同两个街道办事处划入。

1958年北郊区(今北辰区)西部:东起三义村,南至尹贤村,西至线河、北至汉沟划入。

1962年复划出。

1966年,红桥区改称“红卫区”。

1968年1月恢复原区名。

1985年至1990年又在北郊区界内(北辰地界红桥管理)建佳园里、双环村两个居民住宅区,1990年设双环邨街道。

2015年12月,设立和苑街道。

2019年3月,撤销大胡同街道,以原大胡同街道和三条石街道所辖区域,设立新的三条石街道。

2021年1月,区划调整,双环邨街道划给北辰区管辖,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