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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介绍

  “天南第一泉”为汉代古井,名叫“汉马伏波井”,位于东方市西海岸。井口颇大,直径八尺多。据乡人传说,此井原系方井,后人扩大为圆井,以砖砌成,井近处原有伏波祠,久已毁废。墙上嵌一块石碑,题“汉马伏波之井”,署“乾隆辛巳”(清高宗二十六年即公元1761年)。“汉马伏波井”,四面环山,时而云雾缭绕,幽静之极。一条高山河流从西侧奔流而下,浓浓的负离子散发着扑鼻的自然气息,令人心旷神怡。夏日水凉,冬日水暖,十所村数百家汲取井水,即遇天旱,井水从不枯歇,自古水质清甜,故有“天南第一泉”和“感恩第一甘泉”之美称。据中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大诗人郭沫若1961年视察海南观看此井时证实,此井确为汉光帝时马……[详细]
  镇州故城位于东方市东河镇,时代为宋。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遗址地中央为中心,四周残存的古城墙为界。东至中方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林地处,西至中方村第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园地处,北至中方村第四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园地处,南至中方村第八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园地处,面积42776.3平方米,约64.16亩。……[详细]
  白查村船型屋位于东方市江边乡。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教头岭山脚下,西至空列路岭山脚下,南至巡俄路,北至训三伯路,面积180263.23平方米,约270.4亩。……[详细]
  日军侵琼八所死难劳工遗址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时代为民国。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劳工纪念碑为中心向四周延伸,东南面约165米处,西南面约123.2米坑塘处,西北面约30.5米水沟处,东北面约61.2米公路处。四周有围墙为界,面积32644.7平方米,约48.97亩。……[详细]
  虞山石刻位于东方市天安乡,时代为元。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为中心,东至电站河东岸约36米果园处,南至陈龙桥,西至电站河西岸沿海滩涂约33米陈龙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旱田处,北至陈龙桥往北约82米处,面积7693.1平方米,约11.54亩。……[详细]
  感恩学宫又称文庙。位于感城镇感城村。始建于宋,原址在今感城镇入学村。明洪武三年(1370年)重建。明正统年间迁至今址。明万历十至二十五年(1582年—1597年)随县治迁往大雅坡(今感城镇生旺村)。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县治迁回今址后重建的。由大成殿、崇圣祠、明伦堂、棂星门等组成。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知县时待朝改建了大成殿和崇圣祠。今仅有改建后的大成殿保存下来。明伦堂和崇圣祠除基础外已被改建他用,其余建筑无存。大成殿平面为长方形,抬梁式木结构,有16根柱支撑,面阔五间,18.5米,进深10.5米,重檐歇山顶。殿内的塑像,祭器及碑刻等文物均荡然无存。现大成殿为感城镇粮所使用。为市级文……[详细]
  符确墓位于东方市三家镇,时代为宋。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南面至赵武泉、赵武思住宅边墙,东北面至村道,西南面至村道,西北面至赵林海住宅边墙,面积582.51平方米,约0.87亩。……[详细]
  稻坝遗址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时代为唐-宋。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遗址地中央为中心,东至福久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第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处,西至十所村委会农民集体、第二村民小组及第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林地及旱地交界处,南至水泥公路,北至水泥公路往北约487米福久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林地处。面积134357.6平方米,约201.5亩。……[详细]
  付龙园遗址(荣村遗址)位于东方市四更镇,时代为新石器时代至南北朝。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遗址地中央为中心,东至来南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第一村民小组、第十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旱田处,西至下荣村委会农民集体所有的旱田处,南至荣村边沿,北至上荣村委会第十村民小组、大新村委会第一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水田及林地处,面积308984.47平方米,约463.48亩。……[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