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烈士陵园坐落在安平县城内,中心路中段路东,占地面积65亩,内有建筑物九处,建筑面积1578平方米,西大门有吕正操同志于1985年亲笔题写的“安平县烈士陵园”七个大字,园内青松翠柏成行,各种树木15000余株,1994年被命名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5年被省民政厅授予“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先进单位”,96年至今多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级未成年人教育基地”。安平县烈士陵园有干部职工24名,所长兼书记1名,副所长2名。烈士陵园始建于1945年,占地2.7亩,由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被毁,1970年县政府拨出专项资金迁建于此,后又多次进行扩建。现烈士陵园整体布局为座北朝南,最前面为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广场上耸立着高达18米的红色大理石纪念碑,正文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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