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城重峪口关南九公里处的红山北坡上,有采石场遗址一处;经现场考古调查分析,及与普查长城的资料对比,断定为明代修建长城时所开设的采石场。该遗址被卢龙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卢龙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被市政府批准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定名为“卢龙红山长城采石场遗址”。由于该遗址是我省罕见的长城采石场,遗址中的各种遗存反映了我地区当时采石操作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艺方法,是研究古代生产力状况、探查当时专业科技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明长城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故于1993年7月15日,被河北省政府批准公布为河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卢龙红山长城采石场遗址,位于燕河营镇城柏庄村西的红山北坡,海拔148米,北距重峪口长城九公里。遗址平面呈不规则亚铃形,东西两端面积较大,中段较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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