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坐落在华阳镇西大街58号,总面积12.28平方米,为明代至民国建筑。中正坊俗称“四门川”,据《徽州府志》、《绩溪县志》载,宋代营建县治时,测定此地为中心点,并建此阁。现存四门川的四大门券为明代特征,而木结构及屋顶均为民国时期的特征。中正坊,平面呈方形,上下两层,四门用砖拱券,高2.84米,条石铺砌通道。南北落檐高6.77米。屋面铺设望砖,小瓦覆盖,硬山式屋顶。木结构简单,四向檐下均有格窗,未有雕饰,朴素大方。东、西、北三向墙匾中,以墨写有行楷“中正坊”三字,两向墙匾中以墨写有该坊的历史及修葺等内容。该坊是绩溪县历史的研究的重要载体。1997年,公布为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批准文号绩政【1997】35号。2012年6月,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批准文号皖政秘(20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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