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城乡是明清历代哈密王的居住地,明朝永东年间(1403-1424)此地为哈密蒙古王的王宫。
1706年,哈密一世回王额贝都拉修建了当时的回城。
自清代至1928年,回城乡是哈密王府的所在地。
1930年被撤消王制。
1942年正式在回城设行政区,两年后改为乡政府。
1944年后,国民党推行保甲制,回城始设乡公所。
1954年成立回城区。
1958年改设为回城公社。
1962年将回城公社一分为三,组建回城、花园、南湖三个公社。
1977年大营门大队(含五个生产队)划归伊州区城郊公社管辖。
于1980年和花园乡分开,改为回城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