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和汉前期,属西域“城郭诸国”的于阗国地。
西汉神爵三年(前59)隶属西域都护府。
东汉属西城长史府领治。
西晋泰始元年(265)属戊己校尉和西域长史管辖。
唐贞观十四年(640)属安西都护府管辖。
贞观二十二年(648)置于阗镇,为“安西四镇”之一。
上元二年(675)置毗沙都督府,隶安西都护府。
北宋属喀喇汗王朝,南宋属西辽。
元至元中,置斡端宣慰司元帅府,后属别失八里。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于伊里齐设和阗办事大臣,辖伊里齐、喀喇哈什、玉陇哈什、塔克、齐尔拉、克勒底雅等六城。
光绪九年(1883)置和阗直隶州,属喀什噶尔道。
光绪八年(1882),建立于阗国。
光绪二十八年(1902)建洛浦县,县治洛浦库。
1903年将洛浦县移治固玛,改设皮山县。
1911年增辖赛图拉分县,隶莎车府。
1912年改隶喀什噶尔道。
1913年1月,撤销和阗直隶州建置,改和阗直隶州为和阗县。
与于阗县、洛浦县同属喀什噶尔观察使公署管辖,皮山县仍隶属莎车府管辖。
1919年4月,从于阗县析出策勒县佐。
同年5月,从和阗县析出墨玉县。
1920年置和阗道,叶城县、皮山县、墨玉县、和阗县、洛浦县、于阗县和策勒县佐划归和阗道管辖。
1924年改和阗道为和阗区行政长制。
1928年改和阗行政长制为和阗行政长公署。
1943年7月,改为新疆省第七区督察专员公署,并将叶城县划归喀什专区。
同年12月,准析于阗县第七区置民丰设治局。
1944年4月,民丰设治局升格为民丰县。
1949年12月和阗解放。
1950年成立和阗专区专员公署。
1954年和阗专区由南疆行政公署领导。
1956年4月,和阗专区由自治区直辖。
1959年5月,和阗专区改为和田专区。
1968年和田专区改称和田地区。
1983年9月,设和田市(县级),由和田地区领导,为地区行署驻地。
和田地区辖1市7县,即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