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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市八宿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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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政权时期,八宿属松巴茹管辖。

元代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

明代属朵甘卫指挥司管辖。

清初第五世达赖喇嘛将八宿宗作为供养地(香火地)赠给第六世达察济隆阿旺•公秋尼玛。

康熙三十三年(1694),建八宿拉章政府,隶属拉萨功德林管辖。

康熙年间康熙帝敕封桑珠德钦林寺(同卡寺)活佛为“八宿达察济隆呼图克图”,授权管理八宿地区政教事务。

嘉庆三年(1798,藏历第十三绕迥土马年),八世达赖喇嘛将八宿地方布施给拉萨功德林,成为功德林封地。

宣统二年(1910),恩达和八宿合并,设置恩达县。

1918年(藏历第十五绕迥土马年),西藏地方政府在昌都设立西藏地方政府驻昌都机构朵麦基巧后,设立八宿宗,但八宿仍由功德林管辖,由八宿同卡寺达察济咙活佛直接派“相佐”(管家)管理八宿宗。

1939年,成立西康省,将八宿划入西康省。

1943年,西藏地方政府推行宗溪制,在八宿设八宿宗。

1951年10月,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八宿为其直属宗。

同时在维持原拉章地方政权、属地和机构的基础上,成立八宿宗人民解放委员会。

1959年6月,撤销八宿宗解委会,解散八宿宗政府,并成立八宿县人民政府,将八宿县的加桑卡、田妥、马日等地方分别划归类乌齐、左贡、洛隆3个县。

1960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八宿宗,设立八宿县,隶属昌都专区。

2014年,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八宿县隶属昌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