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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市丁青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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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邦”时期,属象雄阿尔巴辖区。

后成为苏毗雅松(另作孙波雅松)以及苏毗联盟部落中心。

7世纪中叶,雅砻悉补野征服苏毗雅松。

吐蕃政权建立后,以此为中心,设立“苏毗茹”。

9世纪中叶,吐蕃崩溃,西藏陷入分裂割据状态。

南宋定庆年间,蒙古汗东宫武藏一族占领此地,形成势力。

元朝属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帅府管辖。

明朝属朵甘卫指挥使司辖区。

清顺治四年(1647),清廷理藩院将原由蒙古汗东宫武藏后裔统治的三十九部族收归直接管辖。

雍正三年(1726),清政府委派三十九族基巧总管,直属清朝理藩院夷情衙门管理。

乾隆十六年(1751),改由驻藏大臣管理。

1912年,西藏政府将该地区分为上、下三十九族,上三十九族归黑河管理,下三十九族归昌都管理。

此后下三十九族地区成为西康省的一部分。

1916年,复归西藏地方政府管辖。

1943年,西藏地方政府推行宗溪制度,设立丁青宗,由西藏地方政府直接委派宗本管理。

1950年,昌都解放后,丁青、色札、尺牍三宗由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管辖。

1951年,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在丁青设立第一办事处。

1959年4月,撤销第一办事处,解散三宗政府,同年5月将原丁青、色札、尺牍三宗合并建立丁青县,隶属昌都专区。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丁青县。

2014年10月,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丁青县属昌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