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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林周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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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世纪前,西藏先后出现“十二邦”和“四十小邦”。

今林周县境内有“额布查松”邦和“耶热宇西”“龙若亚松”两个小邦。

“额布查松”是“十二邦”之一,其中心为今江热夏乡斯木巴村一带(有城堡遗址)。

3个邦的辖境包括今林周县、达孜区部分地区及城关区蔡公堂街道。

5世纪末6世纪初,该区域改名为澎域。

7世纪初,悉补野第32代赞普松赞干布建立统一的吐蕃政权后,将吐蕃全境划分茹、东迪、域参等地方机构。

今林周县境内为卫茹辖地,卫茹设有10个东迪(千户所)和18个域参(村级行政机构),其中澎域境内设有4个东迪和3个域参。

9世纪后叶,吐蕃政权崩溃后,西藏处于割据状态,以萨凯(故址在萨塘,古称“澎域萨莫岗”,今译作“撒当”,属今林周县卡孜乡改布村)为中心形成林周县南部地区最大的地方割据势力,由卓、玛两氏族统治。

北宋嘉祐二年(1057,藏历第一饶迥火鸡年)和南宋淳熙七年(1180,藏历第三饶迥铁鼠年),在今林周县境内先后建立藏传佛教噶举派热振寺、达龙寺,两座寺逐渐成为澎域北部地区很有影响的政教合一力量,尤其是达龙寺成为统治一方的地方政教势力。

元朝,中央政府设万户制管理西藏地方,林周县北部大部分地区归达龙寺管辖,其余地区基本上由“止贡万户”统治。

元末、明代,中央政府承认帕木竹巴势力管理西藏地方事务,绛曲坚赞在西藏实行宗豁制度,设13个大宗,在林周设立伦珠宗(今译林周,宗治所在今县城附近),为新建13个大宗之一。

此后较长时期,今林周县南部由达龙寺控制的伦珠宗管理,而北部地区则由达龙寺控制的旁多宗管理。

明崇祯十五年(1642,藏历第十一饶迥水马年),在蒙古汗王固始汗的支持下,第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建立甘丹颇章地方政权,旁多宗、伦珠宗归其管理。

清康熙十八年(1679,藏历第十一饶迥土羊年),西藏地方政府在澎域设立伦珠、萨拉、卡孜、朗塘、旁多、达孜6个宗,管理澎域全境,直至20世纪50年代。

其中,伦珠宗管辖范围最大。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中所明确的“对西藏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革”的规定,保持西藏地方在林周境内原有的宗及豁卡的政治体制。

1954年,西藏地方政府设立“卫区”,今林周县境内设有撒拉豁、朗塘豁、卡孜豁、林周宗。

1956年8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立拉萨基巧办事处,林周县境内的林周宗、旁多豁、撒拉豁、朗塘豁、卡孜豁,均由拉萨基巧办事处管辖。

1958年,噶厦在今林周境内设基巧(总管)一职,派一名五品俗官出任基巧,今林周县辖境分属于伦珠、撒当、卡孜、朗塘、旁多、达孜6个宗豁。

1959年10月,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国务院批准解散西藏地方政府,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撤销拉萨基巧办事处,设立拉萨市,林周宗、旁多豁、撒拉豁、朗塘豁、卡孜豁划归拉萨市管辖。

1960年1月,撤销林周宗、旁多豁、撒拉豁、朗塘豁、卡孜豁,合并设立林周县、旁多县。

同年,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批准,在原朗塘所辖地建澎波农场,并将卡孜区合并到澎波农场,场部设在甘丹曲果,由西藏军区农垦建设师领导,达孜县代管。

林周县辖唐古、德仲、撒当、阿朗4个区。

1962年10月,撤销旁多县,其行政区域并入林周县。

1971年,林周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甘丹曲果迁至旁多。

1984年10月,西藏自治区将自治区农垦厅林周农场退场还民移交林周县,开始了撤社建乡工作,1988年6月,拉萨市委、市政府将由达孜县代管的彭波区下设的10个乡,交由林周县管辖,1988年,林周县政府亦由原驻地旁多乡区搬迁至甘旦曲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