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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米林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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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世纪,悉补野部落第七代赞普止贡之子夏赤在工布建立小邦国,成为工噶布王(即工布王),统治包括米林在内的工布地区。

7世纪,吐蕃政权建立后,松赞干布把吐蕃地区的军事组织为主的行政地区划分成五大翼,即:卫茹、约茹、叶茹、茹拉、苏毗茹,今米林县属于约茹管辖。

7世纪至9世纪,吐蕃政权时期,工布王划地称王,其辖区享有相对独立性。

唐咸通十年(869年,藏历土鸡年),吐蕃发生奴隶平民起义。

起义首先从今米林县与朗县交界处爆发,起义军推翻工噶布王的统治。

不久,吐蕃政权被推翻,西藏处于分散割据时期,工布地区未能形成统一的地方政权,每个地方由当地的贵族头领统治。

11世纪,工噶布王后裔阿杰在工布恰纳(米林境内羌纳村)一带崛起,成为工布地区统治者,米林亦属于工布阿杰王的统辖区。

13世纪至14世纪中叶,元朝在西藏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米林县境大部分属其辖区。

14世纪50年代,帕木竹巴政权时期,明朝设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米林县大部分属其辖区。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藏历第十一饶迥水马年),甘丹颇章政权派兵征服工布。

清康熙二年(1663年,藏历第十一绕迥水兔年)新建则拉岗宗。

则拉岗宗辖16个“第巴”(“第巴”是民主改前西藏宗的基层行政机构,相当于乡,既是官名又是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1921年(藏历第十五饶迥铁鸡年),民国政府设川边特别行政区,今米林县属川边特别行政区管辖。

1939年(藏历第十六饶迥铁猪年),西康省正式建立,在江达设太昭局,米林县纳入其行政区划,由于当时全国处于抗战阶段,西康省对金沙江以西的县并没有实行有效管辖。

1951年6月,波密分工委在昌都组建,7月,正式成立波密分工委。

则拉岗宗隶属其管辖。

1954年,则拉岗宗属塔工基巧。

1959年8月,将原则拉岗宗所辖的甲拉、大渡卡、结果、羌纳、派多、库加、卧龙、嘎加、江中、登米、胜布、康沙、扎西绕登13个地方合并,设置米林县,属塔工专区管辖。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则拉岗宗(不含该宗东北部的嘎玛、俄当2个地方),设置米林县,隶属林芝专区。

1960年2月,塔工专区公署更名为林芝专区公署,米林县归其管辖。

1964年7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林芝专区撤销,米林县划归拉萨市管辖。

198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林芝地区行政公署,米林县归林芝地区管辖。

1986年2月,米林县正式复归林芝地区管辖。

2015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米林县属林芝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