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世纪前期,松赞干布设置乌如、叶如、如拉三个行政区域。
当时聂拉木地区划归叶如。
元至元十三年(1276),八思巴在前后藏新建十三个万户区,聂拉木属后藏拉堆洛万户,属阿里管辖。
元至正十四年(1354),西藏萨迦王朝内讧,帕木竹巴政权绛曲坚参进攻萨迦,并在乃东建地方政权,聂拉木地方归属该政权。
明朝命乌斯藏境内复驿站,聂拉木属藏区最南端的一个驿站。
从此,聂拉木地区正式作为乌斯藏的一个行政区,受帕木竹巴政权管辖。
17世纪中叶,噶丹颇章政权沿袭“宗谿”制,设立聂拉木宗、绒辖谿。
清乾隆十六年(1751),废除西藏的藏王制,正式建立地方噶厦政府。
与此同时,聂拉木地区直接由噶厦政府管理,并在聂拉木设立雪巴机构(相当于县级),主要从事聂拉木地区的税收、边境管理等工作(源自《藏族简史》)。
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6月,藏历水羊年),廓尔喀兵入侵西藏占聂拉木地区,直逼协嘎尔。
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朝派兵击退廓尔喀军,随后,聂拉木地区失地收回,由西藏地方政府管辖。
1952年,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返藏,恢复地位和职权后,就出现了噶厦辖区、班禅堪布辖区和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三个行政单位辖区。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聂拉木宗和绒辖谿,合并设置聂拉木县,属日喀则专区管辖,同年5月成立县人民政府。
1970年,改属日喀则地区管辖。
1984年,聂拉木县实行政社分开,撤销15个人民公社,建立15个乡人民政府,同时建立49个村委会。
1999年,为适应经济建设和发展小城镇的形势需要,经自治区批准,县城驻地充堆乡改设为聂拉木镇。
全县行政区划为5乡2镇,45个村(居)委会。
2014年,日喀则地区撤地设市,聂拉木县改属日喀则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