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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那曲市索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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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索县这一带称为“索格”。

8世纪中叶,苏毗与吐蕃统一,索地方划归“苏毗茹”辖区。

9世纪中叶,吐蕃陷入分裂割据,索地方属于藏北四大部落之一。

南宋宝庆三年(1227),蒙古汗霍尔金格对藏北实施军事统治。

在索境内形成“索巴”“军巴”“荣布”等三个部落,并与三十九族地区的一些部落结盟,形成了42个部落,俗称“四十二族”。

明朝先后归附蒙古土默特部俺达汗、喀尔喀部却图汗。

明崇祯十年(1637),索县三大部落又归附于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十五年,噶丹颇章政权建立后,归属固始汗氏族统治。

五世达赖时期,固始汗将索县三大部落赠给五世达赖作为溪卡。

清雍正十年(1732),清廷将索地方的三大部落划归西藏地方政府管理。

清乾隆十七年(1751),清廷将索地方的三大部落划归驻藏大臣管辖。

索县三大部落归由驻藏大臣直接管辖。

1916年,在索巴部落建立索宗,归“霍尔基巧”管辖。

1941年,西藏地方政府撤销“霍尔基巧”索宗归“羌基巧”管辖。

1951年8月,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第一办事处成立,索宗隶属其管辖。

1956年10月,成立了索宗党委,隶属昌都分工委丁青中心县委领导。

1957年2月,索宗由黑河基巧办事处代管。

1959年7月,索宗由昌都专区划归黑河专区,并撤销索宗,设索县。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索宗,设立索县,隶属黑河专区。

1970年,隶属那曲地区。

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索县属那曲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