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期,阳宗镇境域设俞元(今澄江)县,阳宗属俞元县管辖。
唐南诏国时期,由河阳郡(今澄江)管辖。
公元937年,段思平所建大理国在滇东设37部,阳宗为“强宗部”。
元朝初立时期,强宗千户,隶罗伽万户府。
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设阳宗县,属澄江路。
清朝康熙八年(1669年),撤销阳宗县,并入河阳县。
二十六年(1685年),裁左、前、广、后、四卫分境屯赋并县。
1911年后,阳宗、草甸合并为河阳县第四区。
1950年,阳宗设为澄江县第四区,区政府驻阳宗城文庙。
1953年7月,行政区划调整时,将草甸乡划归宜良县管辖。
1957年12月,将七甸马郎划归呈贡县管辖。
1958年,成立火箭公社,后改阳宗公社。
1983年,设立阳宗区。
1987年,设立阳宗乡。
1990年,设立阳宗镇。
2010年7月1日,阳宗镇托管于省政府成立的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