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属洱源县第四区,1951年6月实行乡制,属于下江乡,1956年为炼铁乡江旁高级公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炼铁人民公社江旁管理区,1963年撤社改区,原管理区改为小公社,为西山区江旁小公社,1970年撤区改社,恢复三级人民公社,原小公社改为大队,为炼铁公社江旁大队,1984年4月取消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建制,重新建立区乡,为炼铁区江旁乡,1988年在此进行区乡调整,撤区建乡,区改为乡镇,原小乡改为村公所,为炼铁乡江旁村公所,2000年村公所改建村民委员会,为炼铁乡江旁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