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属光华乡,1950年10月属第二区平河行政村,1952年5月属第二区平河乡,1958年9月属红专乡前进公社平河管理区,1959年5月改称勐佑公社平河管理区,1959年8月改为平河公社平河大队,1961年6月属勐佑区平河公社,1962年11月属大寺区平河公社,1969年5月改称前进公社平河大队,1984年改为大寺区平河乡,1988年改为大寺乡平河行政村,2001年改为平河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