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耿马成立傣族佤族自治县,所下设的5个区58个乡编制中,弄巴村属58个乡之一,隶属四排山区。
1969年4月区、乡、合作社改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四排山区改称为红忠公社,弄巴乡改称为弄巴大队,隶属红卫公社。
1984年2月至5月,实行农村政社合一体制改革,设区建乡,政社分设,公社改区,大队改乡,生产队改合作社。
原红忠公社改称为四排山区,弄巴大队改称为弄巴乡,同时四排山区将弄巴乡划归为耿宣区管辖。
1988年1月至4月,实行区乡体制改革,区改乡(镇),乡改村公所;耿宣区与耿马镇合并建立耿宣镇,后又更名为耿马镇,弄巴乡改称为弄巴村办事处,隶属耿马镇。
2000年实行村级体制改革,村公所(办事处)改为村民委员会,弄巴村办事处改称为弄巴村民委员会至今,隶属耿马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