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建村,为耿马土司直属地,设陶孟管理,1940年属宣化镇(悉尼大寨)。
在1955年10月耿马成立傣族佤族自治县,所下设的5个区58个乡编制中,勐简村属58个乡之一,隶属耿宣区。
1969年4月区、乡、合作社改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耿宣区改称为红卫公社,勐简乡改称为勐简大队,隶属红卫公社。
1972年6月对部分公社进行调整,把红卫公社划分为贺派、大寨等3个公社,耿马梁子以西的勐简、大寨、班望、迎门寨4个大队隶属大寨公社所辖。
1984年2月至5月,实行农村政社合一体制改革,设区建乡,政社分设,公社改区,大队改乡,生产队改合作社。
大寨公社改称为勐简区,勐简大队改称为勐简乡,隶属勐简区。
1988年1月至4月,实行区乡体制改革,区改乡(镇),乡改村公所;勐简区改称为勐简乡;勐简乡改称为勐简村办事处,隶属勐简乡。
2000年实行村级体制改革,村公所(办事处)改为村民委员会,勐简村公所改称为勐简村民委员会至今,隶属勐简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