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五年(1825年),董堡乡境域隶西洋营(相当于区乡),治所在西洋村。
民国二年(1913年),隶中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中区改称第一区,董堡随属。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第一区分设3乡,董堡属莲花乡。
1949年11月,隶西洋区。
1950年1月,西洋区改名第二区,董堡随属。
1955年12月至1958年11月,第二区改名杨柳井区,董堡随属。
1958年11月,撤区建社,董堡从杨柳井区分出建立前进公社。
1961年,董堡公社划归莲峰区。
1971年,从莲峰区分出置董堡公社。
1984年,公社改名区公所。
1988年,区公所改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