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混原为一土司地。
明隆庆四年(1570年)设12版纳时,勐混、勐板为一版纳,称版纳勐混。
民国十九年(1930年),设区,称第二区(勐混)。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区改乡,称勐混乡。
1950年6月,勐混乡改区。
1953年,改称版纳勐混。
1958年3月,改勐混区公所;同年12月,改勐混公社。
1959年,改勐混区公所。
1968年,改勐混区革委会。
1969年,改为曙光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6年,改名勐混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4年,恢复勐混区公所。
1987年,改勐混乡。
2003年,乡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