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属开化府安平厅逢春里、永平里。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安平厅设置老卡和新店2个对汛,专管防务和外交。
民国时期,分别由河口对汛督办公署所辖。
1949年12月,桥头解放。
1950年,为河口市桥头镇;同年5月改为桥新卡区。
1951年,改为第二区,原属桥头的小坝子、田湾另设小坝子街道办事处。
1954年10月,小坝子街道办事处改为第四区。
1958年,成立红旗公社。
1959年,小坝子划入马关县。
1962年,改为桥头区。
1969年,改为桥头公社。
1984年,桥头公社改为桥头区。
1988年1月28日,置桥头苗族壮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