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得名。
解放初属东区,后属东江分区,1951年属第七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六合公社南坡管理区,1963年撤公社改区,为六合区南坡小公社,1970年撤区改社,为六合人民公社卫星大队,1978年卫星大队复名为南坡大队,1984年撤社改区建小乡,原大队改为乡,为六合区南坡彝族乡,1988年全县开展区乡体制改革,撤区建乡,原小乡改为村公所,为六合乡南坡村公所,8月建立六合彝族乡。
2000年8月,改革农村村级管理体制,撤销村公所改村委会,名称沿用至今,为六合彝族乡南坡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