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得名。
解放初属鹤庆县第四区,1956年为朵美乡朵美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朵美人民公社朵美管理区,1963年撤公社改区,原人民公社改区,为朵美区朵美小公社,1970年撤区改社,为朵美公社朵美大队,1984年撤社改区建小乡,原大队改为乡,为朵美区朵美乡,1988年全县开展区乡体制改革,撤区建乡,原小乡改为村公所,为朵美乡朵美村公所。
2000年8月,改革农村村级管理体制,撤销村公所改村委会,为朵美乡朵美村民委员会,2009年5月撤销朵美乡,设立龙开口镇,为龙开口镇朵美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