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成立铅厂乡,属白雾区(四区)辖。
1954年岔河乡属翠屏区(一区)辖。
1955年岔河乡改名为五星乡,属金钟区(一区)辖。
1965年撤五星乡设立五星公社,成立五星大队,属五星公社辖。
1970年成立铅厂大队,属五星公社辖。
1984年人民公社体制取消,恢复区乡制,撤铅厂大队设立铅厂乡,属五星区辖。
1987年8月1日撤销五星区成立大桥乡河五星乡,撤铅厂乡设立铅厂村公所,属五星乡辖。
2000年6月成立铅厂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