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隶属丽江地区兰坪县第二区上兰乡,1956年10月划归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第三区,为马登公社新华管理区;1961年5月,管理区改设为生产大队,为新华大队;1962年原大队改为人民公社,为新华公社;1967年5月公社建制改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组;1968年10月领导组改设为新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6月,新华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新华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4月新华大队革命委员会改设为新华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2月原大队建制改为乡人民政府,为新华乡人民政府;1988年1月,区、乡体制改革,新华乡改设为新华村公所,2000年下半年,新华村公所改设为新华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