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碧安、勐班、半坡为一个大乡;迁岗1952年土地改革后改为小乡,属碧安区;1955年划入勐班区建立迁岗乡;1958年5月撤区并乡,建立迁岗大队;1962年改为迁岗公社;1970年再次将区改为公社,则小公社恢复称为大队,迁岗称为迁岗大队;1984年3月,农村体制改革,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区、大队改称乡人民政府、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故更名为迁岗乡;1987年12月20日至1988年1月,开展区乡体制改革工作,区改为乡,乡改为村、办事处,故更名为迁岗行政村;2000年6月-12月,全县进行村级体制改革,设村民委员会,更名迁岗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