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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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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后,景谷属益州郡哀牢地。

东汉永平十二年(69)后,属永昌郡。

蜀汉、西晋时期(221-317)属兴古郡。

东晋、宋、齐时期(318-577)属梁水郡,南唐设置威远城,宋“大理国”改设威远赕,元十二(1275)设威远州。

明洪武元年(1368),威远傣族酋长祷放论称威远为“勐卧”(傣语,产盐的平坝地方)。

明建文三年(1401),改为威远土知州,属楚雄府;清顺治十七年(1660),承袭明代制度,仍为威远土知州。

雍正二年(1724),设威远厅,属镇沅府;乾隆三十五年(1770),威远厅改属普洱府。

1912年3月,废厅设县,改为威远县。

1914年,云南国民政府命令将威远县改为景谷县。

1949年6月6日,成立景谷临时人民政府。

198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景谷成立傣族彝族自治县,1985年12月25日成立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