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部分村落已建村。
清乾隆二年(1737)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五区碧玉乡,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里吾(今里吾巴)、热水塘与核桃箐、弓江、诗别村、鸡脚温划编为高山乡第一保,白沙角(今白沙谷)划入高山乡第二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高山乡第一保和第二保的白沙角及附近村寨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白龙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河西人民公社白龙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为碧玉河人民公社(19个人民公社之一)白龙管理区,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白龙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白龙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白龙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白龙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白龙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白龙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